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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的文章在我国目前的环境法领域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和泛滥,甚至有有关环境公益诉讼的著作,这说明了环境公益诉讼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我国学者在这方面研究探索的努力。
而基金制度在我国还不太成熟,尤其是在公益基金方面研究的文章更是不多,可能是和我国公益基金实务的不成熟有关,而美国的基金制度是非常完善的,特别是在公益基金制度方面有一先进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
作者正是基于环境公益诉讼理论的研究在我国已经相当成熟的基础上,结合财政学方面的知识,把环境公益诉讼定义为经济学上的公用品,这个性质决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无法保障,思考若是想要在司法实践中真正的行使环境公益诉讼,第一个碰到的现实问题便是诉讼费用的问题,若没有向法院出具诉讼费用,司法实践中便行不通.所以非常有必要在此方面进行研究,而对于环境公益诉讼基金研究的理论在国内基本属于空白,在国外也不多见,只是附随于一般的公益基金之中。
作者在国内环境公益诉讼研究成果的成熟的基础上,结合美国公益基金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先进实践经验,对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费用保障进行了思考,提出了应在我国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制度,以从根本上保障环境公益诉讼的诉讼费用问题,从而在资金上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保障,解除环境保护组织和一般环境公众对环境公益诉讼的资金问题的后顾之忧,从而促进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