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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城市化是我国乃至全世界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我国的城市管理工作也成为了我国城市化工作的重要问题之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在现阶段,我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行政主体的职责和权利未加以明确界定,这就导致了在现实的执法过程中,产生越权执法、多头执法、职权交叉与重叠、执法活动混乱无序等现象。本文探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的作用、职权问题,明确其权限范围,提高其法制化水平,才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更好的发挥城管职能,防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的滥用,实现依法行政。全文分为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正文由五大部分,分别从理论基础,现实情况,原因分析,他山之石,未来路径着手,系统总结分析。第一部分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主体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分析着手,阐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是促进政府依法管理城市的重要手段和必要环节,是充分保障城市健康、有序运行的方式之一,能够高效、便捷的实现对城市的综合管理,最终实现城市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第二部分从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混乱的主要表现出发,通过总结,系统提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综合执法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合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第三部分是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混乱的成因分析,这些原因包括:立法未明确规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主体地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作沟通机制,城市管理本身的复杂性,社会经济状况的制约,以往改革的惯性;第四部分是国内外城市管理执法主体规范化的经验与借鉴,从国外经验来分析自身问题,探索未来出路;第五部分是寻找我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规范化的路径选择,提出建议,探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未来发展之路。一是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的法律地位;二是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体的组织建构;三是厘清城管综合行政执法的职责范围;四是创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五是建立规范化得管理体系,夯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正规化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