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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基本确立了以所得税和流转税并重的双主体税制结构,其中流转税占有较大的比重,尤其增值税是一个发展迅速且日益重要的税种。当前,我国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完善税制的关键时期,营改增是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提出来的。自营改增方案在试点地区试点行业实施以来,其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是显而易见。2014年1月1日,邮政服务业脱离邮电通信业率先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作为我国基础服务业之一的电信业却未能入围。但在2014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所作的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电信业在促进就业、拉动国民经济增长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电信业对其他行业的渗透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对已经纳入营改增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关联性日益加强。将电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仅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营造企业间公平税负与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资源有效配置。而且有利于国际电信行业接轨,确立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化的增值税制度。现行的营业税已不再适应日益复杂的电信业务,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推行,电信业营改增已成为税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本文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从营改增的背景与意义入手,叙述了国内关于营改增这一问题的研究现状,阐述了国内学者对营改增相关问题的主要观点。此外简单归纳了国外学者对增值税优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相关论述。第二部分是对电信业营改增的理论分析,从电信业的特征入手,分别从税收公平和税收中性两个角度分析了我国电信业营改增的必要性,说明电信业营改增有利于强化税收中性,促进电信业和其他产业的发展。之后分析了电信业营改增的可行性。说明我国营改增试点的推进为电信业营改增提供了有益借鉴,创造了国内环境;国外发达国家尤其是欧盟国家电信业征收增值税的实践为我国电信业提供了示范经验,再者,现代税收征管系统的日益完善,为我国电信业营改增后提供了技术保障。第三部分是电信业征收营业税的现状及问题分析,分别是从电信业的业务范围、税收征管、营业税负等三个方面说明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制已经不能适应电信业的发展要求,改革势在必行。第四部分是对电信业营改增制度设计。分别对电信业营改增后纳税人、纳税范围、税率、纳税地点等问题进行具体设计。最后一部分是对本文的总结。电信业营改增有利于促进电信业乃至第三产业的发展,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和升级。电信业营改增意义重大,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电信业营改增的研究,致力于电信业增值税制度的设计,试图为即将到来的电信业营改增提供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