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是联合国在2005年宣传小额信贷年时首次提出。目前,“普惠金融”已经突破了原有的金融发展理念,已成为全世界认同的的金融发展战略。中共中央在十八大后正式提出了“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党的执政纲领正式有了“普惠金融”这一概念。在随后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发展普惠金融”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金融覆盖面和渗透率要不断提高,积极发展各项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三农”金融、小微金融、社区金融等金融服务水平,保护弱势群体的金融消费权益,使广大人民权重能够享受到现代化的金融服务,让普惠金融渗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由此凸显了发展普惠金融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使民生事业得到长足发展以及推动社会公正、公平的重要意义。建立和完善普惠金融体系,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也将是中国未来金融转型和改革的其中目标。 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西藏生态环境脆弱、基础设施落后、信息闭塞、经济发展基础十分薄弱,西藏人口中农牧区人口占大多数,2014年人均GDP约占全国的65%,经济发展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仍然较大。2015年,国家改变了以往的定位(正式确定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因此,发展普惠金融,既满足了国家对西藏经济发展的要求,也顺应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对金融业发展的内在要求。特别是结合西藏普惠金融发展现状,暴露出的一些发展问题,使得构建一套符合西藏发展的普惠金融政策框架是实现西藏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研究西藏普惠金融发展和构架西藏普惠金融政策框架,是西藏在2020年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社会这一战略定位的重要工作。 从公共政策角度看,关于西藏普惠金融政策发展的系统性理论文献偏少,未形成较为系统性的理论著述,因此本文希冀通过对西藏普惠金融公共政策支持现状、存在问题和成因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性的提出适合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普惠金融公共政策框架,能为政府部门制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提供参考意见,并以此促进西藏金融业、西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