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发达,法治观念的不断普及,公民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话语权,同时也注重自己思想的表达方式,民众参与司法过程的愿望愈来愈强烈,民意监督在司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是我国法制化进程的进步,但是也凸显出一定的问题。在当前社会,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日益紧张,这无疑影响着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反映出当前社会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反映出司法过程中司法机关回应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众强烈参与司法过程的意志。民意表达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民意沟通机制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民意沟通机制存在的问题,给司法机关带来信赖危机,给法官的审判带来巨大的压力,甚至还可能造成民众与司法机关的对抗,如何解决司法与民意的紧张关系显得尤为重要。民意进行表达,司法机关需要及时回应,形成司法过程中有效民意沟通机制。在符合程序正义的前提下,如何使民意能够更加顺畅进入司法领域,增进裁判的可接受性和社会认同性,引导民意表达步入法制化轨道,构建良好的司法与民意互动沟通的过程是本文的目的。对维护社会稳定、司法公正、司法权威、法治国家的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在内容上本文在司法过程中的民意沟通机制研究过程中,通过对民意概念出发,结合民意的零散性、主观性、道德伦理性、非强制性等特点,阐述民意对司法的意义,民意可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弥补法律职业主义的不足,以及阐述民意的沟通方式。然后对司法过程中民意沟通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主要从以下三方面来具体阐释的:一是渠道不通畅,体现在民意表达渠道较为单一,包括反映社情民意的平台较少、部分民意表达方式形同虚设;陪审员制度流于形式,包括陪审员陪而不审与乱陪乱审现象的时常发生、陪审员没有能够真正发挥其在司法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以及非理性的表达方式的出现,非理性表达方式出现的原因是因为弱势群体话语权缺失和非理性表达能够使民意表达易满足。二是司法回应民意的困境,介绍目前司法回应民意的典型模式,以及司法机关对民意表达的回应缺乏主动性。三是司法与民意的冲突,阐述司法与民意冲突的表现,以及司法与民意冲突的原因来进行分析的。接着文章提出民意沟通的完善途径,如借鉴“法庭之友”制度和完善旁听制度。对民意的回应并非是简单的赞成或者反对,而是需要在剔除非理性民意的基础上,在符合程序正义的前提下,运用说理技巧和辩证思想,依照现有的制度和程序来回应,从审判信息公开、增强裁判说理性等方面完善司法机关回应机制。从建立健全民意的相关制度、坚持媒体的中立性、规范自由裁量权等方面来构建民意与司法的平衡机制。本文首先通过对民意的概念和特点的介绍,阐述民意对司法的意义,以及介绍民意沟通的方式来分析民意与司法的关系;其次,对我国司法过程中民意沟通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主要表现在民意表达渠道不通畅、司法回应民意的困境、司法与民意的冲突三个方面;然后,则是注重探讨当前司法过程中民意沟通的完善途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完善民意表达制度设计、完善司法机关回应民意的机制、构建司法与民意平衡机制;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通过分析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得出民意需要与司法保持适当距离的结论,以维护司法独立,维护司法权威。虽然当前中国,民意与司法之间存在紧张的关系,但是两者仍然可以实现平衡,归根结底是因为两者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均是为了保障公民的权利,实现社会的公正。本文以分析当前司法过程中民意沟通机制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通过提出司法过程中民意沟通机制完善途径,试图寻找民意与司法的平衡。但是在对于审理过程中,民意与司法的平衡方式不仅仅是文章当中所叙述的,其所涉及的多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今后更好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