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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我国农业科技急需迅速发展的这个机遇期,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的社会背景下,以政府为主导的“自上而下”的指令式行政式的农技推广体系,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要求。在之前的农技推广体系中暴露出诸多严重的问题,如管理体制混乱,人员素质结构不合理,培训机制不完善,经费不足等等,在这种推广体系中逐渐出现“政府失灵”。在之后伴随市场经济发展出现的以市场为主导的公益性农技推广,这种推广服务首先考虑的是能否给自身带来不错的经济利益和相应的投资回报,但是公益性的农技推广服务由于具有投资成本大、盈利难以回收、社会效应明显等,在推广服务的供给中存在着“市场失灵”。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领域中的两个“失灵”为第三部门参与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提供了理论前提,农业高校是介于政府和私人企业之间的非盈利性组织,具备和满足了农业科研和教学等功能。随着高校功能的不断拓展,农业高校不仅仅局限于科研和教学,也成为了以技术推广和信息化服务为特征的社会化服务的功能载体。农业高校依托农业科研人才、积极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提高农业科学成果转化率,促进产学研三结合的良性循环,为农业高校成为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提供了充分条件。在此基础上,农业高校教师作为高校科研人才和公益性农技推广的主要输出部分,应该承担哪些方面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服务功能如何有机的结合成为本文的主要论点。文章运用了文献参考和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从论文选题的背景和国内外对于参与公益性农技推广的高校教师的研究现状进行了相关分析,文章第二章对本论文研究所运用到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界定和分析,第三章结合案例从农业高校教师在公益性农技推广中承担的社会责任的现状和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第四章从为何会导致这样的现状和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五章提出了促使农业高校教师在公益性农技推广中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的相关建议和举措,第六章对农业高校教师在公益性农技推广中发挥的社会责任和作用进行了总结。文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多种农业高等院校的推广体系出发,对教师在此过程中的作用和社会职责进行了分析,发现了问题,提出了促进农业高校教师在公益性农技推广中,要以社会服务为教育理念,改进新型培养方式,健全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推动国家对高校教师建立相应专项基金等建议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