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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坐制度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始正式建立起来的一项法律制度,然直至清末方在众人的呼吁声中被正式废除,其历时长久,影响深远,是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当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对于连坐制度,学界普遍持的是批评态度,将其与“落后”、“野蛮”、“残酷”等词语连在一起。在讨论的秦的短命而亡时,严酷的刑罚连坐也被视为主要元凶之一。 本文结合文献记载与出土的简牍资料,对秦汉这一历史时段的连坐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秦汉时期的连坐制度,其内容包括:家属连坐,包括父子连坐、夫妻连坐、兄弟姐妹连坐等;邻里连坐;官吏职务连坐,包括举主连坐、公罪连坐;军队中什伍连坐以及奴婢连坐。秦汉时期,涉及到连坐的罪名也相当多,如:盗窃、挟书、谋反、巫蛊、祝诅、首匿、见知不举等。对于连坐制度长期存在的原因,文中也做了初步分析,认为连坐制度之所以长久存,是因为于它在人们之间,无论是官吏、百姓抑或是家人,都建立起了一种普遍的联系,这种联系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古代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信息的极度不对称,有助于统治阶级获取较多的信息,从而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有利决策。除此之外,连坐制度的残忍性、古代中国人对血亲关系的重视以及连坐制度当中一些合理的规定,都可视为连坐制度长久存在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