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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在德国兴起的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翻译是一种行为”,其中费米尔的“目的论”对广告的翻译有着特别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我们探讨其翻译的原则和策略提供了很好的视角。“目的论”中有三个重要法则,即目的法则、语际连贯、语内连贯。语际连贯是指译文和原文之间存在的某种关系,也常被称为对原文的忠实。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应该在译入语文化及交际情景中有意义。“目的法则”,是指翻译的目的决定了翻译的策略和方法,它是翻译中最高的法则。费米尔认为,语际连贯从属于语内连贯,而两者都从属于目的法则。 近年来,目的论越来越多地被引入翻译研究。然而到目前为止,系统地运用目的论对广告的翻译进行研究的论文尚不多见。目的论强调译文的功能、接受者、交际情景、交际媒介等因素,对“译文要忠实于原文”这一传统概念提出了挑战。由于中西方在语言文化、思维方式等发面有很多差异,翻译工作者往往需要“背叛原文”,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忠实”,从而达到广告的最终目的。然而实践工作中,有些翻译工作者对广告的特点认识不够,认为原文至高无上、不可动摇,要求原文的特征在译文中全部保留下来,从而导致了一些失败的翻译。鉴于此,本文探索性地运用目的论,对广告的汉英翻译问题作了一定的研究,探讨如何才能提高翻译质量。 本文首先对目的论进行了一个比较全面的分析和探讨,指出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然后作者对汉语的广告资料进行了研究,尝试着分析其特点。之后,作者提出了目的论对我们翻译广告所带来的一些启示,如汉英翻译过程中应该调整思维结构,追求双语美学风格的对等,以及最大限度地对本土文化进行传真。最后,作者试图通过一些实例分析,浅谈了翻译时的一些具体策略,比如情感传递、功能对等、以及创造性地进行翻译等。为了实现传播广告的最终目的,这些对原文的“背叛”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作者认为目的论对广告的翻译提供了很好的视角,目的法则是对广告翻译质量好坏的最重要的标准。同时,作者也希望翻译工作者们能够将目的论运用于广告的翻译中,提高翻译质量,从而促进中国广告业的发展和中国文化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