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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与中国毗邻,加上临近国家间深厚的文化交流,两国建立的密切的外交关系也促使两国之间在经济方面建立高度的合作关系。柬埔寨与中国的两国关系一直保持友好,2016年10月中柬双方就“一带一路”发展计划签署了三十一份文件,内容涉及多个社会经济发展领域,这一合作的确立也意味着中柬经济合作关系达到了新的高度。由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柬埔寨“四角战略”的完美契合,中国企业和投资者正面临一个新的机遇,而中国在柬埔寨的境外投资也必将在这一背景下迎来更大的发展。1993年柬埔寨成立了新的政府,其经济制度也发生了改革,也开始实施自由开放的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自由化程度也越来越高,这也使得资本流入流出更加频繁,交易量也攀高。为激励境外投资商进入柬埔寨进行企业项目的投资,柬埔寨政府也致力于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只是在相关的法律方面还未有一个较为完善明确的准入法则,但关于与境外投资商的合作投资关系的法律结构体系已成雏形。基本是以现有的《柬埔寨王国投资法》为最基础的参考、以国内《移民法》、《商业法》和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构成法律框架。最近几年,柬埔寨为鼓励境外投资商来柬埔寨投资项目,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支持,同时也不断减少贸易关税,也曾在20世纪末三次进行《投资法》的不断完善和修订。柬埔寨通过法律制定的投资准入规则能够有效刺激投资。就投资待遇这一角度来看,法律规定给予投资者国民待遇,除此之外还在条约中规定了最惠国待遇以及公平正义待遇。就投资领域而言,柬埔寨规定的较为开放,大部分领域都处在开放包容状态,对于允许和鼓励投资的领域,柬埔寨为投资者制定了大量优惠措施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大幅增加了投资者数量,提高了投资者积极性。就投资管理机构而言,柬埔寨在这一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设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还对相关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改善。就投资申请和审批而言,柬埔寨发展理事发挥了重大作用。除对项目进行审核外,它还需要对国际市场的发展情况进行调研分析,从中获得有利条件,以此为基础对私人制定完善的投资指南与战略。从投资保障角度来看,柬埔寨对于商品及服务没有做过多的价格限制,同时在外汇方面,也实行了并不严格的管制。但是中国企业投资柬埔寨也受当地法律不健全、执法随意性及贪污腐败等问题影响而存在着诸多风险,笔者通过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也分别从企业和政府两个角度给出了一些浅薄的意见和建议,以期有所裨益。如中国企业可以充分了解当地风情、充分开展调研、充分利用各方资源、合法解决争端、合理转嫁风险等方式应对风险,中国政府则应该在进一步深化完善本国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基础上与柬埔寨签订新的双边条约以规避中国投资者赴柬埔寨投资的法律风险。全文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柬埔寨外资法律制度入手,通过分析柬埔寨外资法律制度的构成及柬埔寨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历史,总结柬埔寨外商投资制度的演变规律并提出展望;第二部分从柬埔寨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一般规定、行业制度、审批制度和投资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进行概述,分析柬埔寨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具体法律规定并对其进行解读;第三部分介绍中国对柬埔寨的两个投资案例;第四部分在前几个部分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柬埔寨外资准入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可能的法律风险,并通过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分别从中国企业和中国政府两个角度提出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