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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在江苏的经济结构中是最活跃、最积极、最具竞争力的经济成分,给江苏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但是,随着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民营企业也出现了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其中劳资关系不和谐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学者们随即对此新兴领域展开了研究。总体来看,国内学者对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研究以宏观层面的居多,主要针对劳资关系的现状、问题及原因等展开研究;各级政府部门开始对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现状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同时出台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于改善劳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另外,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来研究劳资关系,如法律法规、文化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等,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劳资关系在本质上还是劳动力产权和资本产权相结合的契约关系,如何确立劳动者的产权地位,使其能够参与到公司治理当中来,从而从根本上改变职工和业主之间的力量对比,改善劳资关系?便引出了我们的研究课题。因此,本文拟在对江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现状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从产权、公司治理的视角对江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进行研究。
本研究是在对江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构建的现状及问题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契约理论,对江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了劳动契约不完全性对江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影响以及江苏民营企业劳资关系的契约本质。得出结论:在权衡降低劳动契约不完全性所带来的成本与收益的前提下,尽量降低劳动契约不完全性是能够起到降低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进而改善劳资关系的作用。随即针对具体问题,提出职工产权地位的确立和参与公司治理,进而通过职工获得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以及改善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对构建江苏民营企业和谐劳资关系模式进行了探索。最后,通过以上的分析,得出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并且在分析了本文的不足之处之后,提出了研究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