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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的发生,意味着劳动者暂时或者永久、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给劳动者及其家庭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会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很大影响。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生产、人民生活正常进行的一项重要社会制度。工伤预防是构建“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的首要环节,加强工伤预防,对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1998年,济南市推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不断坚持在构建济南模式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上下功夫,建立起了具有济南特色的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近年来,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伤事故发生率相对下降,待遇水平逐年增长,康复效果明显。但仍然存在“重补偿、轻预防”的情况,工伤预防机制还不健全,劳动者没有充分享受到工伤预防带来的福利。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完善工作预防机制,降低事故发生率,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本文基于上述目标,通过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历史分析法等方法,对济南市工伤预防机制进行具体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合理建议。本文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绪论,主要论述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介绍国内外相关学者研究综述、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主要创新点,概括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章是相关概念界定和基础理论阐释,介绍工伤预防相关的概念、理论。第三章是论述济南市工伤预防机制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包括相关配套法规不完善、费率机制不合理、监管机制不明确等问题。第四章是介绍国内外工伤预防先进经验。第五章从完善立法、调整费率、明确责任、加强宣传、创新理念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第六章是结论和展望。研究表明,受制于起步较晚、协调机制不完善、认识不足、手段设施不健全等因素,济南市工伤预防机制还存在法规不完善、费率机制不合理、监管评估机制不明确、覆盖人群不全面等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需要通过加强立法建设、科学调整费率、规范管理机构设置、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人才建设等途径不断完善工伤预防机制,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动预防的意识,提高预防的能力,使工伤预防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