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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发展一直遭受自然灾害的困扰。应急动员是现代社会应对自然灾害的重要途径和必然趋势。长期以来,基于计划经济模式和传统公共管理模式的惯性,我国的“应急动员”缺乏行为空间,并被政府严格限制:国家资源由政府掌控,社会自有资源稀微,公众与公众组织的社会行为附属于政府。这种“应急动员”从本质上更多的是带有“政治动员”的特征。随着民主进程的发展和现代通讯业的发达,特别是国际互联网的日渐繁荣,传统公共“管理”模式逐渐为公共“治理”模式所取代。现代的应急动员就是这种模式演进的产物。应急动员对于应对自然灾害具有重要价值。在平时它可以为应对自然灾害积蓄力量;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凝聚社会各方面资源,弥补政府资源的不足并减少资源凝聚过程中的摩擦等等。应急动员的主体包括政府和社会。政府是应急动员的主导,从宏观上对应急动员进行培育和引导。同时,政府也掌握有进行应急动员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优势。社会是应急动员的主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作为应急动员的社会非政府组织具有政府主体所不具备的优越性,与政府实现优势互补。进行应急动员,应急沟通十分重要,“沟通”是动员的前提。要讲求应急动员策略,改变我国在应急动员中沟通不畅、主体地位不等和真程度不高的状况。应急动员作为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要进行制度建设,不断建设和改进应急动员的“一案三制”。要建立应急动员的体制,特别是应急动员预案的制度;加强应急动员机制建设,实现动员中协调统一,资源共享,动员的效益最大化;建立健全应急动员的法制,把动员主体、动员主体的义务和权利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做到动员有法可依。应急动员是一定社会环境的产物,与一个国家的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密切相关。政治环境决定了应急动员能否开展及其形式;经济环境是应急动员的基础,决定了应急动员中可动员的经济资源数量和质量;文化环境是应急动员中最深层次的影响因素。要不断加强我国在应急动员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方面的建设,为应急动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应急动员也必须要适应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汶川地震之后,我国在自然灾害应急动员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在动员的主体结构、动员社会属性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为此,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筑应急动员的新格局,完善应急动员的环境和“一案三制”建设,不断提高应急动员的科技含量,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侵扰,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