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社会道德哲学困境源于“情”与道德哲学的分离。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理性的滥觞,“情欲”游离于道德哲学之外,情感的伦理功能也遭到漠视。这种社会现实显然与人的本性和道德的本性相悖。人性是多方面的,理性与情感均为人性,以人性为前提和基础的道德哲学也必然以理性和情感的统一为基地,只有情理统一才能真正实现人性的提升和完善。两方情理二分的道德哲学传统无论是高扬理性还是高扬情感都无法真正把握人性,更无法建立起健全的道德哲学体系,因此无论是理性主义还是情感主义都难以为超越现代道德哲学困境提供根本的出路。只有情理统一的道德哲学模式才能真正完善人性和超越现代道德哲学困境。显然,先秦儒家从情理统一的整体思维出发建构的以“情”为主、情理统一的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在有效地抑制理性的滥觞、超越现代道德哲学困境方面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道德哲学启示。
我们可以从历史和逻辑的两个纬度对先秦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形态进行梳理和探寻。从历史的纬度看,先秦儒家道德哲学作为儒家道德哲学的源头,立足于中华文明的血缘文化背景,从血缘亲情出发,通过人伦之理,把感性情感上升到具有普遍性、客观性的伦理情感和道德情感,从而建立起以“情”为本体和实在、情理统一的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孔子从血缘亲情出发创立仁学,并把“仁”和“礼”统一起来,为当时社会走出“礼崩乐坏”的社会困境提供了重要的伦理支撑。孟子在继承孔子“尚情”道德哲学的基础上,从“情”(向善之情)出发提出“性善论”,把“情”提高到本体高度,又在此基础上构筑了以“情”为主、情理统一的德性论思想以及忧乐圆融的“仁政”思想,并把“乐”的情感体验作为道德追求的最终归宿。荀子从性情论出发建构的道德哲学体系进一步深化了“情”在儒家道德哲学体系中的本体地位,但是荀子作为先秦儒家甚至是整个儒家中最重视人的理性能力的思想家,其所创立的“礼”学思想虽然以“情”为基础,但是其中也蕴含理性精神。“礼”的终极目的就是以“礼”之“理”引导人的自然欲望和感性情感,使之上升为具有伦理普遍性的向善之情,从而使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更趋成熟。从逻辑的纬度看,先秦儒家的“伦理世界”、“道德世界”以至伦理精神体系均以“情”为基础、情理统一为内在机制。正是在情理精神的支撑下,先秦儒家道德哲学所追求“身—家—国—天下”的伦理秩序才能彼此联系、相互贯通,从而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更重要的是,先秦儒家以“情”为基础的道德哲学不仅致力于实现“此世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更高追求是实现“天人合一”之乐,此种“乐”乃是实现道德自由或精神自由之后体验到的一种生命情感上的愉悦和满足。
先秦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是与中国血缘文化相匹配的伦理精神,在中国传统社会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乃至于今天仍沉淀于中国人的心灵深处并发挥影响。但是儒家情理主义道德哲学形态的价值追求与现代社会价值取向也存在相冲突的一面,因此,要发挥儒家情理主义的现代价值以期超越现代道德哲学困境,还必须对其进行创造性的现代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