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贫困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不仅关系到贫困人口的生存与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改革开放以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数亿中国人脱离了贫困,走向了小康。中国的扶贫工作取得了闻名遐迩的辉煌成果,但消除贫困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2013年底,习近平到湖南湘西进行走访调查,并在调查中亲切慰问了贫困群众,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思想,解决了粗放式扶贫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之后该思想作为党和国家带领全中国人民脱贫致富工作的精华和特色在实践中被进一步完善。为了早日实现全面小康,一系列关于精准扶贫的政策文件相继出台。目前,精准扶贫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大部分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家庭收入超过了贫困线。农村相对于城市来说,收入来源以农业生产为主,工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因此我国的贫困人口大多聚集在农村。减少农村贫困人口、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解决广大农村的贫困问题成为了我国目前精准扶贫工作的重心。乡镇政府处在国家行政管理的前沿阵地,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是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执行者,对全国的脱贫攻坚工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以山东省菏泽市H镇精准扶贫政策执行情况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各级精准扶贫政策文件、查找文献、实地走访,引入史密斯模型和米特-霍恩模型,从执行机构、目标群体、执行环境、执行方式四个方面,对当地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政策执行状况进行简要的分析。发现近三年来精准扶贫工作一直是H镇的中心工作,H镇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执行精准扶贫政策,完成了在2018年底所有人口全部脱贫的政治任务。但是H镇在执行精准扶贫政策的过程中存在识别不精准、村民阻碍政策执行、村民对政策不理解以及执行机构与目标群体之间缺乏互动等问题。研究发现,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为:政策执行机构权责不明确,执行人员素质和能力偏低,执行政策有偏差;村民文化水平低、思想落后,阻碍政策执行;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政策宣传也不到位,群众对政府不信任;执行机构习惯于主宰政策执行,也缺少村民参与执行的渠道。鉴于此,本文提出了解决以上问题的几点建议。一是提高政策执行机构的执行力,对执行人员加强培训,明确职责;二是提高政策目标群体的政治素养,培养村民的参与意识,激发村民的自强意识;三是优化政策执行环境,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利用各方资源宣传精准扶贫政策;四是改善政策执行方式,在制度上明确村民在政策执行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与村民沟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