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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所具有的垄断性和公益性,要求政府进行管制。在管制的过程中,政府要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通过价格听证会的形式,建立公民参与价格决策的制度,达到价格决策公开、民主、科学的目的。公用事业关系到消费者的切实利益,因此有关其调定价的听证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然而,自1998年确立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以来,短短十多年的时间里,有关部门经验不足,导致该制度在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引发了消费者对定价听证制度的质疑,也影响了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信力。本文主要以近几年各地召开的公用事业调定价的听证会为例,分析了公用事业价格听证制度运行的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价格听证制度本身不健全,二是价格听证主体存在问题,三是信息不对称影响价格听证的运行,四是外部环境影响价格听证的运行。寻求应对公用事业价格听证运行过程中问题的有效途径,首先是要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本身,健全听证参加人的遴选机制、加强成本监审、建立听证参加人信息反馈制度;其次是解决听证主体存在的问题,听证组织者要正确定位、提高消费者的参与度和参与水平、规范听证主持人的选用;再次是减少定价听证中的信息不对称,建立消费者信息披露制度、强调价格听证程序的公开、规范听证程序和健全监督机制;最后,要优化环境氛围,推进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强化立法保障。只有这样,政府在组织公用事业价格听证时,才能做到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在价格听证的过程中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让价格听证制度在政府价格决策中充分发挥作用,让政府的价格决策真正的做到公开化、民主化和科学化。本文试图从价格听证制度的运行出发,找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寻找对策。笔者认为,价格听证中存在的问题不仅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深入地从整个宏观环境去考虑解决问题的对策。希望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以期能对理论有所完善和指导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