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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实施历经了三十余年,法律体系已初具规模,并对建设项目的开发、决策以及预防此类活动中存在的不良环境影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被公认为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效制度之一。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大型项目的开发,环境保护的形势越来越严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并影响该制度效果的发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系统化研究对于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乃至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的相关概念、发展历程,并对我国现有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述评。首先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进行全面的梳理,对其产生背景、发展历程、法律依据以及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和表现特点进行论述;其次,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制度、审批制度、奖惩制度和替代制度为例,重点论述以上法律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以国外对应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为借鉴,细述其带给我们的启示,最终结合我国实际,对完善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提供相关对策和建议。本文提出的建议相关建议主要包括增强公众参与制度的可操作性,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明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和明确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有替代方案等内容,通过提出相关建议期望我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在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