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巡台御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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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台御史,巡视台湾监察御史之简称。自康熙六十年(1721),朝廷首次派遣钦差御史巡台,至乾隆五十二年(1787),67年间先后有47位御史奉旨渡海巡台。本文以清代47位巡台御史及其巡台活动为研究对象,全文除绪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五章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清代巡台御史的设置及其职责演变(第一章)。首先交代清代巡台御史设置背景、设置时间,以及设置巡台御史的初衷。其次叙述巡台御史职责演变,大概分为三个阶段:康熙六十一年(1722)初设巡台御史之时,钦差御史巡台,意在条奏台湾岛内事宜;至雍正五年(1727)始全面参与台湾事务,包括汉御史兼理学政、察查地方案件等;乾隆十七年(1752)之后,巡台御史因与福建大员、台湾文武官员在理台过程中发生权力重叠,最终因失去朝廷的信任而终止巡台。最后对47位巡台御史的出身、巡台时间和离任去向三个维度对巡台御史群体进行微观分析。第二部分清代巡台御史的巡台活动,重在分析巡台御史在反映台湾舆情、安靖台地社会和关注台地民生福祉方面的发挥的重要职能(第二至四章)。巡台御史反映台地舆情,及时向中央传递台湾雨水粮价,便于中央调整对台政策;监督弹劾渎职官员,肃清官场不正之风;积极题奏台湾建设意见,推动台湾发展。雍正五年(1727)之后,巡台御史积极参与台湾地方事务。在安靖地方方面,包括参与核查案件、纠察官员、检阅防务、治理番民,有效的维护台湾社会安定,加强中央政府对台湾的管辖。巡台御史关注台湾民生福祉,表现为在台赈恤灾民、提倡酌减丁税、题奏并主持修建府仓,切实做好保障百姓生活工作、为台湾争取科考名额及中额,降低台湾士子科考难度、在番社教育番童,宣谕教化番民等。第三部分分析清代巡台御史废止的原因(第五章)。清代巡台御史原本系临时性职官,并非常设,雍正五年(1727)之后因其长期驻台,在参与台湾地方事务过程中,或因与福建大员因政见不合,或因理台职权重叠等,矛盾冲突不断,监察职能逐渐弱化甚至丧失,引起朝廷不满而被废止。巡台御史群体的巡台活动,体现了清代中央政府对台湾的有效管辖,尤其是在反映台地舆情、推行朝廷政令、代表朝廷关心台地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是值得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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