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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考察制度是公务员制度重要组成部分。录用考察作出的结论,直接牵涉公务员身份的取得,是公务员录用关键环节。通过对录用考察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的分析和当前录用考察制度的现状分析,提出录用考察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论文由3章构成,主要内容可以归纳为3大部分:
第一,录用考察制度的概述并分析录用考察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阐述了两方面内容,一是通过概念间的比较界定,考察与录用考核、公务员考核、试用期考核以及政审是存有区别,二是通过对当前考察制度实行现状的分析,概括了该制度存着考察内容、考察标准和考察权行使三方面问题。
第二,录用考察制度的理论基础。考察制度建立的渊源在于择贤而用、以德为先的官吏任用传统;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干部路线;公务职业的特殊性。录用考试以及报考资格审查等不能解决思想、道德评价的问题,考察制度的建立是适应要求的。分析考察制度具有的德行评价功能、激励功能、选拔功能和公正功能等四方面功能,为完善录用考察制度提供了支撑和途径。
第三,公务员录用考察制度的完善。考察内容上,现行规定不合要求的都应排除,进而确立考察的内容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察标准上,摒弃德才兼备的录用标准代之以德行的良好为考察的标准,地方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情形应当重置并通过立法来完成。考察裁量权的控制上,通过正当的程序制度和考察结论的救济来保障。程序上,主要是设计考察过程的公开制度、考察对象的充分参与制度、考察结论的说明理由制度以及考察结论的告知制度。相对人权益的救济上是赋予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