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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能否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而正确地激励和约束经营者就成为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性问题。本文界定了公司财产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的联系和区别,引出了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必要性。企业的治理结构本质上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控制权机制着眼于控制代理人的“代理问题”。由于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经营者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为所有者的利益服务。企业的所有权分为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在公司治理结构中,企业剩余索取权如何在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进行安排,成为如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控制权机制和是否能够有效的激励约束经营者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目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通过调查数据分析了国有企业中所有权的配置情况,得出了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让国有企业经营者以年薪制、股权和期权等形式参与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配的结论。对通过让企业经营者参与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分配,可以有效的激励约束经营者以提高企业所有者资产回报,进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赢进行了一些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