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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领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的推进,我国的社会治理问题趋向复杂化,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的聚集地,原有的、国家主导的社区治理体制难以兼顾多元化的社区利益,不能应对复杂的社区治理问题,因此,进行社区治理创新成为应对新时期社区治理难题的必然选择。为此,理论界和实践界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涌现出了一批社区治理创新成果,相关机构围绕社会治理创新和社区治理创新的实践开展了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如“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评选、“中国社区治理创新奖”评选,等。通过典型案例的评选,提炼出社区治理创新的优秀做法,通过示范效应进行推广,推进了社区治理创新的发展。综合而言,社区治理创新涉及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主体,各个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创新的动机、利益立场不同,在合作进行社区治理创新的同时,各个主体也具有自己的行为逻辑和动机,而学术界对社区治理创新的研究多关注于实现创新的主体、路径、模式等,对创新背后潜在的逻辑分析不足。不了解社区治理创新各主体的行为逻辑就难以揭开社区治理创新的“黑纱”。因此,本研究在对社区治理创新相关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国家政策推进和治理创新实践发展着手,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迁以及社区治理创新的现状进行阐述;然后,通过上海市新街社区“睦邻议事厅”的社区治理创新案例进行剖析,运用多重逻辑分析框架对治理创新主体的参与逻辑进行分析;最后,通过捋顺社区治理创新的发展特点和目标定位,从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改革、完善社区治理创新的政治激励制度、尝试建立社会组织的社会化运营机制,以及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激励机制等方面具体提出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的对策和建议。概括而言,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创新的重要主体,在治理创新行动中遵从不同的行为逻辑,具有不同的参与动机。在政府方面,地方政府在治理锦标赛和官员晋升机制的激励下,倾向于对上级政府安排的工作进行选择性执行,并优先选择上级政府比较重视的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而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正是当前各级政府关注的重点工作之一。社会组织出于巩固合法性,争取生存和发展资源的目的,采取积极与政府合作的举措,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社区治理,并以其专业能力指导社区治理创新项目的进行。社区居民是治理创新成果的直接受益者,但我国的社区治理中,居民参与意识和能力不足,往往只注重治理结果,而对民主治理过程缺乏关注和参与,没有充分发挥社区参与的能动性,不利于推动社区治理体制的革新。因此,需要以整体性治理为视角进行相关主体的制度建设与联结,以明确各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与位置,以社区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为指导,明晰治理创新主体的权责分工,在利益调整与责任分担的治理理念下进行有效的整合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