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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民事执行程序中对优先权的保护存在很多问题,优先权人的利益在执行程序中难以得到保障的情形屡见不鲜。因此,本文试图对优先权类案件的类别和性质及其在执行程序中的现状进行研究;归纳实体法有关优先权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优先权的概念,并将其进行类别上的细分;并对其中较为典型的类型举出具体案例进行分析阐述,对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进而对完善我国执行程序中优先权的保护进行合理化设计,同时也对优先权的顺位原则和保护程序进行探讨。通过对优先权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分析论述,以期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中对优先权保护领域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本文主要分四大部分,分别是:1.优先权的定义和类型。该部分分析了优先权的各种不同定义,并对中间争议的焦点问题进行归纳,认为主要焦点为:优先权是一种独立的权利还是既有债权的特殊效力或状态;优先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还是实体性权利;优先权是物权还是债权;优先权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作者在本文中对优先权的定义,即优先权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同性质的若干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某一民事权利人的民事权利优先于其他民事权利人实现的民事权利。进而结合本文对优先权的定义,根据现有的国内法规定,将优先权分为先取特权、优先受偿权、优先购买权等三大类。2.优先权在执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该部分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按照相应的优先权的类别,对目前执行程序中优先权处理存在的各类问题进行了阐述,并着重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3.完善我国优先权保护制度的设想。该部分按照前述优先权的类型划分,就我国司法执行程序中涉及最多、争议较大的若干优先情形进行分析和讨论,并从完善我国优先权保护制度的角度提出作者的设想。作者将这些情形主要分为四大类:即先取特权的保护(主要包括诉讼保全费、税费、职工工资、被执行人及其抚养人必须的生活费的保护)、建筑工程款优先权保护、优先受偿权的保护以及优先购买权的保护。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建筑工程款优先权虽为先取特权的一种,但因出现的问题特别复杂繁多,故本文将其从一般的先取特权类别中分立出来专门论述。4.优先权的顺位原则和保护程序的构建。为解决优先权的顺序问题,作者根据执行实践,并参照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优先权的类别,归纳了若干优先权的排序原则。分别为:先取特权之间的顺位原则;优先受偿权之间的顺位原则;先取特权和优先受偿权间的顺位原则。由于现有的执行法律法规中,对执行程序中优先权保护程序的相关规定不多。即便有一些零星的规定,但具体如何保护,仍没有明确详细的模式化规定,作者在本文对执行程序中优先权保护的基本程序进行了试探性地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