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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特有的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在诸多方面制约着我国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并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桎梏。
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
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拉开股权分置改革的历史大幕。
股权分置改革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基本制度的改革,本质上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恢复资本市场的固有功能,即价格发现功能和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市场约束功能。同时解决股权分置也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及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市场预期的稳定,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国际化进程。
本论文首先最主要介绍一下本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等一些背景资料。其次从经济学角度分析了股权分置改革,从相关学科理论与股权分置改革进行对比分析有助于对价形成机制的理解。第三、借鉴各类股改专家的研究成果,吸收成熟的理论和方法,对股权分置中的财务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上市公司各类不同的方案,给出各自不同的定量分析的公式,从财务学的视角进行分析。同时相对应的,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对于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进行会计处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我结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从对价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本文的创新点在于,首先从对价的定义与性质结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分别从对价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三个方面进行了阐述j同时对《暂行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加以补充与完善。其次结合定量公式,对各类方案从财务视角度进行分析。最后对股权分置改革对财务与会计的启示做了详细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