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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自2008年起正式实施,推动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被称为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其中经营者承诺制度是反垄断法引入的亮点制度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垄断行为形式更加多样化,其复杂、隐蔽的特征更加明显,这给反垄断执法增加了很大难度。然而传统的刚性反垄断执法方式已无法有效而快速解决某些反垄断案件。在此情况下承诺制度应运而生,它以高效的执法效率和快速结案恢复市场秩序的优势,已逐渐成为国外的主流的反垄断执法方式。但是我国反垄断法才刚开始起步,较于其他反垄断执法经验丰富的国家,我们的承诺制度还有很多不足需要分析和完善,本文首先论述了经营者承诺制度的基本概念、特征和本质,探寻了该制度背后的理论渊源,然后分析了我国经营者承诺制度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适用范围和程序性制度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配套制度等方面,最后论述了自己对经营者承诺制度完善的建议,完善适用范围,明确启动程序的主体,信息公示公开,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最后也建议对被调查者合法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