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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乡村治理遭遇了诸多难题,而协商取向的治理实践正是对这些难题的回应。学术界对此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但较少从本土化的视角思考乡村协商治理的成长逻辑。鉴于此,我们择取农民工商实践的视角,探究了乡村协商治理的生长机理。 基于对浙江农民工商实践的历史考察和乡村协商治理模式的典型剖析,论文分别从治理中的协商类型、协商中的治理机制和协商中的治理特点三方面探讨了农民工商实践背景下的协商治理逻辑。第一,从协商的类型来看,决策中的协商、纠纷中的协商和合作中的协商内蕴于复杂的乡村治理实践过程中;第二,从协商的治理机制来看,多元的协商主体在制度、文化和组织等资源的支持下,实现了政党合法性、政策合法性和基层政府创新。第三,协商中的治理特点主要表现为协商指导下的软性治理、官民协同下的草根治理、和谐目标下的有序治理以及利益导向下的合作治理。总体来看,协商是治理的内在精神,治理是协商的基本目的。 乡村协商治理的成长离不开农民的工商实践。研究表明:第一,乡村协商治理是农民工商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质的角度来看,乡村协商治理实践是缓解农村社会利益矛盾的必然要求;从量的角度来看,农村公共事务增加是推动乡村协商治理的内在动力。第二,农民在工商实践中发展了自我意识、强化了互惠理性、提高了沟通能力,孕育了乡村协商治理的主体条件。第三,农民工商实践为乡村协商治理的成长提供了物质条件和社会基础。从长远来看,乡村协商治理的完善有赖于农民工商实践的继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