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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矛盾问题贯穿我国农业发展历程。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农村土地正面临被城镇空间压缩、资源退化、粗放经营、工业污染等现实困境,人地矛盾不断加剧,粮食安全问题受到严重威胁。因此,研究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时空变化特征可以清晰掌握农业发展进程中土地资源的配置效率,有助于促进农村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在土地资源不断紧缩、农村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推动土地流转,对实现农业现代化、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以及有效利用土地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研究土地流转对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以及推动农业现代化。本文以农村土地流转对土地利用效率影响的实证研究为主题,从理论研究、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流转对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三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首先,结合区位论、地租理论等经典经济理论,从理论层面阐述了农村土地流转与土地利用效率的内在机理。其次,对全国和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土地资源禀赋、土地流转水平进行分析;并立足于微观和宏观两个视角,选取2018年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CHARLS)数据和全国30个省份(西藏、港澳台除外)2005-2019年的面板数据,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模型(DEA)对农户和区域的土地利用综合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以及规模效率进行测算分析。再次,基于微观视角,运用Tobit回归模型,从农户土地流转行为角度出发,分为三个层次研究土地流转方向对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首先,采用全样本初步探讨土地流转方向对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整体影响;接着,深入分析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是否对二者的相关关系产生了调节作用;然后,再分析土地流转方向对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影响的区域差异。最后,采用宏观数据,从土地流转规模视角入手,开展全样本回归和区域异质性分析,从宏观视角深入探讨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本文研究表明:第一,转入土地对土地利用综合技术效率和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存在显著促进作用;而对土地利用规模效率具有显著抑制性。这说明目前我国小农经济更具有规模效率,且由于适度经营规模与土地高度碎片化,农户转入土地并不代表实现了规模经营。土地转出与土地利用综合技术效率、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的回归系数为负,与土地利用规模效率的回归系数为正,但均不存在统计学意义上的显著性。第二,土地确权政策对土地流转与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之间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相比未确权农户,已确权农户转入土地后,其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水平增加,土地利用规模效率值下降,但整体而言,土地利用效率水平呈上升趋势;已确权农户转出土地时,土地利用综合技术效率和纯技术效率受到削减。第三,土地流转对农村土地利用效率具有地区异质性。其中,转入土地对东中西部地区农村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方向与全样本回归基本一致,但对土地利用效率水平的促进程度从东至西呈现梯度递减。土地转出与东中西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综合技术效率的回归系数为负,仅对中部地区的土地利用规模效率呈显著促进作用。第四,在宏观层面上,土地流转规模对土地利用综合技术效率无影响,与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呈“倒U型”关系。一定范围内增加土地经营面积,有助于提升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水平,但当土地流转面积达到当前农业技术水平的“天花板”时,继续转入土地则会大大降低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水平。受制于中国传统小农经济与土地规模经济效益,土地流转面积与土地利用规模效率呈“正U型”关系。同样,宏观层面上土地流转面积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存在区域差异性。土地流转面积对中部地区土地利用效率无显著影响;对东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存在抑制作用;与西部地区的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呈正相关,对土地利用规模效率则存在负向影响。在上述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六点建议:(1)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农业科学技术和农产品研发的支持和投入,定期对农民开展培训,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平农业技术的人员,从而提升土地利用纯技术效率水平。(2)持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削减农民对土地的生活保障依赖以及情感依赖,促进土地流转,同时加大对转入土地农户的政策、资金、技术支持,提升土地利用效率。(3)培育完善的土地流转体系,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土地流转措施,同时发挥政府在土地流转市场中的引导作用,规范土地流转交易,充分发挥土地流转对土地利用效率的促进作用。(4)加快完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好“回头看”工作;扩大政策宣传纵横深度,加深农户对政策的认知程度,发挥土地确权政策的正向调节作用。(5)对土地转入农户和土地转出农户实行差异化引导。对农业生产意愿薄弱或农业劳动能力缺乏的农户,鼓励其完全转出土地;对有中低意愿但劳动能力不足的农户,可鼓励其增加农业机械使用或购买农业生产外包服务,以提高土地利用程度。(6)各个区域政府应根据本地农村土地资源禀赋条件,积极探索适度经营规模,并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户进行集中连片化经营,提升农村土地利用规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