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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扶贫模式从传统的由政府主导救济式扶贫转变至现在的多方参与式扶贫模式,其矛盾点也从政府控制方面转向了多方主体协作方面。当前精准扶贫治理中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包括政府、市场及社会力量,但主体间资源要素过于分散、力量队伍独立、协同工作机制缺乏、利益分化严重等问题阻碍了中国扶贫治理工作的开展,农民无法实现真正脱贫。因此,如何协调多元主体之间的关系、界定和履行各主体的责任义务、整合各方资源来促进扶贫治理是亟待解决的困局。 本文研究以广西来宾市为例,在大扶贫理念、协同治理理论、多中心治理理论等理论的基础上,首先深刻剖析来宾市的多元主体扶贫模式以及运作机制,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农民群众在扶贫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及所需承担的责任,其次分析多元主体参与扶贫治理现有的协同合作机制以及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多元主体间利益分化严重、监督渠道受阻、风险责任不均、信息沟通不畅等问题,这是由于主体间利益点存在较大分歧、事权管理与平等合作存在冲突、主体间缺乏风险责任标准认定、信息交流统一平台尚未建立等原因引起的,将容易造成扶贫模式难以维持、扶贫效果逐渐减弱、扶贫责任无法落实、扶贫工作事倍功半等不良影响。通过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及影响,方能“对症下药”,同时也希望能够引起社会重视;最后构建治理主体间利益共享的动力机制、竞争制衡的监督机制、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信息反馈的评估机制来不断完善扶贫治理中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机制,推进多元主体间共同合作参与扶贫,以提高整体扶贫效果,帮助贫困人口真正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