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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而“财力向上集中、事权向下转移”,是该体制下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关于财权与事权划分的一个最主要特征。由此,在财力不断向上集中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承载起更多的社会管理主体功能。伴随着近年来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缓解资金瓶颈,各级地方政府运用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由此也带来了一系列风险隐患。面对风险,作为地方政府的几个组成部分,省、市级政府可以通过实施调节权,以中央补助和下级财政上缴的方式来缓和财政困难;而县(区)级等基层地方政府,由于所处层级环节,一方面所负承载压力较大,而另一方面财政回旋余地较小,一旦发生债务风险,更难以外化释放。因此,研究基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在国内外地方政府债务研究相关理论基础上,结合所从事财政工作实践,大量引入了两个基层地方政府的实际数据,运用《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债务风险指标体系和金融机构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等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判断,致力于从财政学和公共管理学两个视角对政府债务风险进行理论研究。同时,立足于实际,从多个角度提出了一系列优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的具体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是:第一,目前基层地方政府负有债务的突出特点是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偿还期集中,缺乏健全完善的管理体系,债务风险隐患较大;第二,基层地方政府债务存在的风险隐患主要表现在:大部分基层地方政府未来2-3年面临偿债高峰期,而持续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土地收入下滑,地方政府偿债困难巨大;各地平台公司融资,大多由地方政府担保、国有土地及资产抵押,对基层地方政府未期影响较大;基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将对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第三,基层地方政府负债管理的目标是:有效控制负债的规模、防范和化解由此带来的财政风险,把负债风险控制在政府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以保证财政的可持续性。第四,优化基层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主要措施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消化现存债务存量、控制债务规模加剧、增加债务透明度、完善基层投融资平台建设管理、构建债务风险监控体系和风险防范制度性措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