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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法,特别是现代成文法,就其内容的结构和安排来说,通常包括总则、分则和附则三个部分。由于自身内容的限制和立法技术的安排,条文有限的附则一般安置在成文法最后的位置,所以一直没有引起立法者的重视,也缺乏相应的理论研究,导致附则质量不尽如人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内容混乱,该有的内容没有,或者被安排到总则、分则里;条文安排不合理,缺少必要的逻辑性;内容表述也不尽完善,出现诸多漏洞,造成法律自身的不完备,给法律的实施制造了障碍。事实上,法的附则并不是可有可无的,其内容中的授权条款、生效日期等都是法典中必不可少的内容,从而对法的有效实施起到了保障作用,并有利于实现实体公平、程序正义等法的价值。针对我国目前法的附则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解决之道重在提高立法技术。由于立法是执法、司法、守法的起点,是保证法律自身质量以及顺利实施的关键,提高法的附则的立法技术是构建附则规范结构的必然选择。本文是在翻阅大量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揭示我国法的附则的立法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法的附则的立法技术之建议。首先,限定附则的内容范围,附则并非杂则,不是任何内容都可以放入附则的,从而限制某些不合理内容放入附则,提高其内容的科学性;其次,要规范附则内容的立法表述,立法表述作为法律内涵的外部物质形态,其将立法思想、立法宗旨、立法政策、立法价值用严谨、规范、准确的语言表达出来。只有形成严格的立法表述规则,运用好将观念中的立法政策转化为文字符号的唯一途径,才能制造出高质量的“法律产品”;再次,是合理安排条文的逻辑顺序,逻辑反映了思维的清晰程度,合理的逻辑顺序不但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也有利于认识、理解法律本身,并有利于法律的施行,从而维护了国家法律体系的有序运转,这一规范的根本属性决定了法律规范必须具备严谨的逻辑顺序。本文写作的目的是探求一条更加简便、高效且规范化的道路,为我国法的附则的制定带来些许启发,从而提高附则的立法质量,为现实的需要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