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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共享经济异军突起,网约车服务亦迅速兴起。网约车服务作为新型经济模式,一方面给社会带来创新和进步,另一方面亦给传统监管模式和制度带来挑战。全文以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理论分析法、实证分析法、辩证分析法等研究方法,研究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的法律界定和理论基础,发展历程和法规现状,评析相关国家网约车服务监管制度与司法判例,着力探讨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在法律方面的现存问题和制度构建。全文包括正文和结论两部分,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绪论部分,该部分主要介绍了研究背景、理论研究意义和实践研究意义,国内外的研究情况,论文的基本框架和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第二章,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的理论分析。本章分析了我国网约车服务的法律界定,以及我国的网约车服务监管的理论基础,包括网约车服务与出租车服务分轨监管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商事营业权保障理论、消费者权益保障理论。第三章,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的实证分析。本章分析了我国网约车服务从“非法经营”到“合法经营”的监管发展历程,并分析了我国现行网约车服务监管之法规。第四章,相关国家网约车服务监管制度与司法判例评析。本章分析了美国的网约车服务监管制度,介绍了美国网约车服务司法判例,对波斯纳判决书进行分析,并选取其他相关国家的网约车服务监管制度中有参考意义的部分进行介绍。第五章,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的现存问题与制度构建。本章分析了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存在旧模式管理新业态,影响出租行业创新,中央立法空泛、地方立法严苛,注重强化职权、忽视保障权利等问题。进而提出了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应当破除固化思维、支持共享经济,完善有关立法,构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消费者”的多方监管模式,完善网约车服务责任制度,建立网约车服务保险制度。结论部分,概括全文的中心理论和研究结果,强调我国网约车服务监管应当符合人民主权原则和依法治国理念,应当规范政府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的权利,应当创新思维、创新监管,支持和鼓励共享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创新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