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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徵明(1470-1559年),长州(今江苏苏州)人。原名壁,字徵明。四十二岁起以字为名,更字为徵仲。因先世衡山人,故号衡山居士,世称“文衡山”,明代书法家、画家、文学家。“吴门书派”创始人之一;与唐伯虎、祝枝山、徐祯卿并称“吴中四才子”;与沈周、唐伯虎、仇英合称“吴门四家”。其书法艺术造诣颇高且真、草、隶、篆皆有涉及,其中尤善小楷,可谓魏晋之后小楷艺术的又一座高峰。本文着重研究文徵明小楷艺术的发展变化过程及其中包含的书法美学思想。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小楷的滥觞与流变。小楷乃楷书之小者,属于楷书范畴又独立成系统,起源于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经过各朝各代不同的书家的演绎之后,小楷不断变化,流派迭出。唐代小楷姿态端庄,以法取胜,宋代小楷点画精到,张扬个性,元代小楷托古改制,全面回归,明代小楷因偱远绍,姿态万千,清代小楷取法高古,尊古尚质。其中,明代可谓小楷发展的鼎盛时期。第二部分:文徵明所处的时代背景。明代的书法发展可分为前中后三个迥然不同的时期。而文徵明所处的明代中叶恰好是明初台阁体书风向晚明浪漫主义书风过渡的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因此这也决定了文氏书法的双面性——既师法古人又勇于创新。另外不可忽视的就是长洲文氏家族的长期积淀与发展也为文徵明的出现提供了极为优越的环境和条件。第三部分:文徵明小楷不同时期的风格嬗变。由于文徵明一生勤奋有加,笔耕不辍,传世小楷作品极多,纵观其小楷艺术的发展可分为前后四个时期:第一阶段(五十岁之前),属于广博学习的时期,在摸索中不断前进;第二阶段(五十至六十岁),为风格渐成的时期,开始逐渐形成自己的艺术特色;第三阶段(六十至八十岁),是日臻成熟的时期,书写风格趋于稳定;第四阶段(八十至九十岁),乃炉火纯青的阶段,达到人书俱老的最高境界。第四部分:文徵明小楷的美学(书学)思想。其一他重视“文”与“道”的关系,认为“文可载道”;其二他重视法度,讲求规矩;其三他心尚古雅,师法魏晋,认为习书必取法乎上,不可漫书;其四他重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认为既要师法古人,又要用于开拓,形成自己的风格;其五看重书品与人品的关系,认为学书先学做人,人格高低对于作品水平影响重大。第五部分:文氏小楷的地位及影响。由于文徵明在书坛地位崇高,所以他与其学生、后世子孙在历史上影响深,远形成了蔚为壮观的吴门书派。特别是文徵明的小楷相对于晚明表现主义书风显现出难能可贵的精致与清润,是明代书法史上极为精彩的一笔,同时也是中国小楷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