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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年的探索和完善,历经多次经济危机和金融风暴,国际银行业形成了巴塞尔新协议(BASEL Ⅱ&Ⅲ),成为银行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该协议风险计量的核心是内部评级法(IRB),贷款违约损失率(LGD)、违约率(PD)和违约暴露(EAD)组成IRB的三大核心参数,同时三个参数的计量问题贯穿了BASEL Ⅱ&Ⅲ三大支柱始终。一方面,我国银行业的现状是三个核心参数尤其是LGD(违约损失率)严重缺失。原因一是我国银行业在信贷数据积累方面缺少统一的规范且起步较晚,二是由于四大国有银行股改上市前的不良贷款商业化出售或剥离,LGD建模需要的数据严重缺乏,更为严重的是真实性不足,导致PD、LGD的模型估算结果偏差较大,因此,迅速开展我国商业银行违约损失率(LGD)的研究,尽快落实我国银行业的较为完整有效的LGD数据积累,建立科学有效的LGD模型,能够提升我国银行业风险管理水平,夯实我国银行业实施BASEL Ⅱ&Ⅲ的的基础。另一方面,随着中国经济多年的快速发展,总体经济规模已超越日本,位列全球经济体第二位,但由于中国金融业的国际信用评级决定了其在世界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而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三大公司在国际信用评级市场上占据了主导地位,成为世界金融业信用评级市场的垄断者。中国金融机构实施“走出去”战略,减少国际化道路上的成本和代价,较为现实的做法就是必须密切与国际信用评级组织之间LGD计量的合作,强化在量化和预测企业违约损失方面LGD数据库的引导作用,创造条件来提高评级模型精确度。我国2013年实施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国际巴塞尔资本协定将违约概率(PD)和违约损失率(LGD)纳入监管资本衡量的基本框架,国内外银行业在前期研究PD的基础上,进入了PD和LGD研究并重的时期,且日益呈现出更加关注LGD的趋势。本文通过对国内外LGD理论与实证研究成果的回顾,对国内某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业务LGD进行了实证研究,取得了一些结论并提出了相关建议。第一部分是违约损失率的综述,主要是通过借鉴文献中违约损失率的研究,阐述其定义及特征,通过分析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的实施要求,提出国内银行建立债项评级模型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二部分介绍违约损失率模型介绍。重点在于内部评级法下,LGD测算的要素和要求,然后,简要介绍几种LGD估算方法及其优缺点。第三部分是利用某银行公司贷款的实际数据,进行LGD测算。在介绍几种具体计量方法的基础上,具体展现了在实际工作中,商业银行公司贷款LGD的计量步骤、要求和计量结果。第四部分是通过对国内贷款违约损失率计量的研究,得出结论并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