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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共分四个部分,从罪行法定原则的角度,对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中的一些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了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建议。
第一部分:就罪刑法定原则和司法解释的有关理论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罪行法定原则的渊源,罪行法定原则的内涵,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念,刑法司法解释的意义等四个方面。
第二部分:分析了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司法解释的关系,提出了形式主义理解下的罪刑法定原则排斥刑法司法解释,实质主义理解下的罪刑法定原则使刑法司法解释扩大化,当代的刑法司法解释是形式的罪刑法定主义与实质的罪刑法定主义融合下的产物的观点。
第三部分:从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中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现象的表现及原因的角度,对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中存在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现象进行了详细分析,指出我国刑法司法解释中存在的背离罪刑法定的现象使成文法中规定的罪刑法定原则落于空谈,对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第四部分:对解决我国刑法司法解释违背罪刑法定原则的现象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包括在罪刑法定原则下谨慎开展司法解释活动;加强刑事法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适时修改和补充工作;明确司法解释的主体并逐步建立一元三级的司法解释体制;对我国刑法司法解释程序方面的几点建议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