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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已经进入到了新常态的阶段,随之暴露出来许多的矛盾,财政收入增加的速度逐渐减慢,政府承受了愈来愈重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开始做出了转变,走向了市场化的道路。在这种大环境下,PPP模式应运而生,并成为了社会追捧的热点。公私合营是一种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政府部门和私营企业合作的一种模式,是一种新型的供给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模式。在PPP模式中,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都是由民间资本方完成的,通过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的方式获得收益;在PPP模式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实施其监管的职能,并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相关事宜进行监督审计。由于PPP项目的特殊性,使得它与国家建设项目有着很大的差异,具体表现为:投资金额巨大、周期长、风险高、成本回收周期长等。在PPP模式建设项目中,涉及了众多相关部门和企业,使得不同的主体追求各自的利益,给PPP模式建设项目的审计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此,对PPP项目的审计路径进行优化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课题。本文基于审计的视角,对我国PPP模式建设项目展开分析。先以公共物品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及受托责任理论为基础,通过PPP模式建设项目和国家建设项目的比较,总结PPP模式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流程增加的特点。目前,PPP模式建设项目审计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流程展开。因我国暂无相应的法规政策对PPP项目审计进行规范,以及PPP模式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对建设项目的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及审计方式带来一定的影响。这些影响导致审计主体不明确、内容不全面及方式老化等问题的产生。其次,通过对国外PPP模式项目的审计经验的总结。并借鉴国外成功的经验,进而,从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及审计方式这三个方面,优化我国PPP模式建设项目审计的路径。最后,以PPP模式下的建设项目——贵都高速公路为案例,通过对其审计的分析。总结该项目审计中的不足,并通过理论部分中优化的审计路径,对该案例提出建议。本文是通过对理论和案例的分析,对PPP模式建设项目审计主体、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的问题上,提出了PPP模式建设项目审计路径优化的建议。希望此文为PPP模式建设项目审计的实际工作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