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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消费模式以其便利、快捷等特点逐渐为人们所青睐。网络消费合同,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以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为基础,根据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展示的标的物、价格、数量等电子信息,通过互联网数据交换方式订立的一种电子合同。网络消费合同与以电传、电子邮件等通信手段来订立的普通电子合同还存在着一定区别。通过这种通信方式订立的合同,是指用电子手段来传送信件、单据、资料等信息以订立合同,虽然也是电子合同,但是这种普通电子合同仅是在信息的传输方式上采用了电子通信的手段,实质与传统合同在很大程度上相类似。当然,网络消费合同也不可能脱离于传统合同法相关理论而独立存在。但是由于其毕竟是在计算机网络系统这一虚拟环境下产生的,所以在订立过程中许多方面都或多或少体现出不同于传统合同之处。网络消费合同的订立处于合同整个过程中的重要阶段,因为合同的订立关系到合同是否存在、是否有约束力的基础问题。本文着眼于网络消费合同订立的整个宏观过程,即从磋商订立到合同成立再到有效、生效的全过程,主要采用比较分析的研究方法对网络消费合同订立的特点、产生的争议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法。本文第一章作为概述,简单介绍网络消费合同的概念与特征。第二章,对网络消费合同磋商订立的具体过程展开论述,主要部分是网络消费合同的要约与承诺,因为要约、承诺是探讨合同订立最重要的部分。第三章,探讨网络消费合同的成立以及成立后的有关效力问题。合同的成立是以静态协议对订立结果加以固定。合同的效力是合同静态存在以后必要讨论的一个问题。第四章,针对网络消费合同订立过程中会产生的缔约过失责任进行研究,缔约过失责任是与合同订立具有密切关系的问题。第五章,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在网络消费合同订立中的法律地位进行讨论。因为其在促成双方交易以及对双方订单的监管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最后,结论部分对整篇文章所阐述的观点及提到的解决方法进行总结提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