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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体制下,医疗服务供给主体相对单一,医疗市场缺乏足够竞争,政府作为国家代理人,运用行政权力,充当着医疗服务的举办者、管理者、经营者、监督者等多重角色,在长期运行中弊端显而易见。推动医疗服务“管办分离”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提供,满足社会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已经成为历史必然的选择。医疗服务管办分离就是适度分离医疗服务提供机构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其核心是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和职能的转变。2005年,无锡、上海、苏州、北京海淀区等地响应医改政策号召,相继开展不同模式的管办分离改革,并各自取得一定成效,为深化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目前,我国医疗服务“管办分离”表现出医院管理机构化、公立医院法人化、公立医院集团化的改革趋势。这些倾向在各地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成立医院管理中心代理出资人的职责,经营管理下属医院;实现法人治理,授予医院理事会医院决策权,实行院长负责制;组成医疗集团,通过联合、托管等方式与地方医院开展医疗合作等。根据举办主体的性质和举办方式,可具体划分成三种模式:以海淀公共委、上海申康、无锡为代表的“政府管办二分”模式,成立与卫生行政部门平级的事业单位法人,承担下属医院资产保值增值和政府办医的职责;以苏州为代表的“政府管、社会办”模式,成立由社会力量参与的民办非企业法人,由各政府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的理事会按合同要求对医院进行管理;以各大综合医院和医院集团为代表的“政府管、单位办”模式,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由医疗机构自主承担办医职责、独立进行非营利性经营管理。这三种模式具有不同性质的举办机构、不同范围的管理职能、不同架构的治理框架,却有着相似的外部结构要素和内部运行机制。“管办分离”模式治理结构的实质是以保护社会公众和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相互制衡的权力制度安排。它必须通过一系列健全完整的内部制度的支持才能得以流畅有效地运行和维系,这些制度包括采用理事会制度的法人治理结构、强调顾客满意的人事选拔聘用制度、多种资本成分参与的医疗卫生融资体系等。通过采集资料和数据,演算数据模型,比较上海、无锡、北京海淀、苏州医疗服务“管办分离”前后的投入产出状况,并重点分析上海市管办分离的运行效率。根据比较的结果,发现改革确实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运行效率,但是质量安全指标并没有随之改善,从而影响了总体资源配置绩效的进步。这说明“管办分离”模式尚存在一些缺陷和问题,这些缺陷和问题已经妨碍到了机制自身的正常运行。在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结构系统中,医疗服务生产者存在着办医主体相对单一,社会资本艰难推进,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医疗服务提供者则存在政府角色定位不清,改革方向不明确,权力重新分配难,机构衔接不畅等问题。究其原因,利益不对称阻挠了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地方政府本位主义制约了地区间医疗资源共享,监督问责制度弱化难以制约卫生事业单位的无序管理,法律法规等配套制度和其他卫生财政制度、人事管理体制、医药价格管理机制等联动改革不足。为此,需要借鉴英国、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医疗服务“管办分离”的先进模式、组织制度、管理结构、筹资体系、监督机制等经验,为我国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参考。要想改进和推广医疗服务“管办分离”模式,必须在对现有主体规范职能、明确性质的基础上,明确改革发展方向,界定清晰的“管”“办”主体职责,理顺医疗服务各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利关系,切断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利益联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服务供给;继续推进医疗机构内部体制改革,提高内部运营机制的效率,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竞争性的人事管理制度、有效的激励约束制度,加快医疗服务投融资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规范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机制,明确医疗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同时,在改革中处理好若干关系:一是举办单位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二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三是举办单位与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四是举办单位的治理结构问题;五是举办单位自主经营与约束控制之间的关系;六是经济激励和非营利目标之间的矛盾。医疗服务“管办分离”模式运行至今实质上是在政府治理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的结果。如何充分利用无形的手的力量,合理配置卫生资源,实现市场与计划最优组合,最终实现效率和公平的目标,将是政府最终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