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政府管理模式的创新和社会治理格局的转变,社会组织作为政府治理社会的重要力量不断被引入到社会治理格局中来,对社会组织进行评估也成了保证和提升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治理效果的必要手段和重要抓手。在我国,对社会组织开展评估已有10年之久,从中央到地方,全国各级与社会组织管理和建设相关的部门和机构都在积极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和各地特点的评估模式,社会组织评估体系已基本形成,评估覆盖率大幅提升,评估逐渐从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开始走向专业化、科学化和精准化,正在进入评估工作提质新时代。近年来,尽管我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当前我国社会组织评估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如:评估方案不尽合理、评估机构鱼龙混杂且发展缺乏动力、评估结果不够准确且运用不当等等。究其根本,主要是因为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中,对评估组织评估资质、基本条件和评估结果的元评估缺失,加之评估活动又缺少必要监督,最终影响到评估工作各个环节和效用。对此,笔者借鉴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的元评估理论与相关实践,尝试探索在社会组织评估领域引入元评估,即对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再评估,构建社会组织元评估体系,通过元评估指导监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市场,使其良性健康发展,最终提升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标准性和有效性。本论文在全国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大背景下,以长春市社会组织发展与评估工作实际为研究基点和具体视阈,在紧密结合笔者社会组织评估实践的基础上,详细考察了长春市社会组织评估的基本程序、具体过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探讨了长春市社会组织元评估体系构建问题,提出了社会组织元评估的基本理念与制度、实施原则与程序、主要内容与方法,较为完整的确立了社会组织元评估的基本指标,为长春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序高效高质发展提供了依托和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