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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探讨汉语动词复制句。动词复制句指的是一个简单句中含有两个相同的动词,分别带上宾语和补语。以往的研究者分别从句法层面探讨动词复制句的生成机制,或从语义层面论述其结构特征及语义特点。本文尝试结合句法和语义两个层面重新探讨动词复制句,以求解决以下问题:1)动词复制句的构成条件;2)动词复制强制性和选择性的构成条件;3)VP2后面时间、频度短语的句法地位;4)动词复制句生成过程及V1和V2的句法地位。针对上述第一个问题,基于Hoekstra (1990,1992)提出的事件类型,我们认为只有动词所表现的事件活动可以重复和延续,其事件类型为no-telic时,才能够成动词复制句。关于第二个问题,本文将动词复制句重新分为结果性动词复制句和描述性动词复制句,其区别在于VP2是否为VP1提供活动的结点。结果性“得”字动词复制句中,VP2为VP1提供动作的结点,表示动作的完成,因此动词需要复制。描述性“得”字动词复制句中,VP2只对VP1活动的情态性质进行语义描写,不表示动作的完成,因此动词并非一定复制。关于第三个问题,根据黄正德(1994)修正的题元层级性理论,我们认为:一方面,不能形成“无指宾语+补语”的句子,但能形成有指宾语+补语的句子。另一方面,补语+宾语可以投射为一个更大的名词短语,形成补语+无指/有指宾语的句子。由此,我们更深地解释了含时间或频度补语时动词复制的可选性,也得出动词复制句强制性和可选性的选择与其分类无关。关于动词复制句的生成,我们将结果性“得”和“了”看做体标记词,相当于英语中的曲折语素,它们具有依附动词的特征,动词复制既满足了表示完成体态的“得”和“了”能够在句中实现,又满足了动词对宾语DP的特征核查。因此,我们认为V1为复制动词,V2为源动词,但V2只是为了实现曲折语素的语音形式,并无实质性的语义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