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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是广东经济、政治、文化和交通集聚中心,一方面主要得益于社会的解放和思想的自由,另一方面得益于广州市委、市政府开明的态度和宽广的胸襟。近几年来,广州不断强化社区建设力度,大力实施各项改革创新,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社区居委会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核心部分,广州市出台了系列相关规范性文件,试行“议行分设”、“一会一站”等体制改革,通过改革缓解政府机构与居委会的矛盾,不断扩大居民民主自治影响力,确保社区居委会良性发展,逐步确立居委会是居民民主自治组织角色定位,为其他城市社区建设提供了样本,但其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对不同城市和地区有一定的警示意义。长期以来由于思想观念落后和体制职权的错读,许多职能部门及居委会专干本身角色错位,大多数人停留在“居委会是政府办事机构”的观念上,导致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同时,居民群众对居委会本质的不清晰和工作职能的误解也使居民对居委会工作保持冷观甚至不支持态度,这样就导致了居民自主参与度低,居委会也就无法更好地反映居民需求。广州市社区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当前的社区居委会建设却逐步暴露出许多突出问题,一定程度上阻滞了社区建设的步伐,进行社区居委会制度创新和改革是势在必行。本文通过研究国内外经济发达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的社区建设管理模式,分析和借鉴先进经验,融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和社区建设发展实情,着重剖析广州市社区居委会自治性建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社区居委会自治性建设的方向和重点所在。并从三个层面对社区居委会自治性建设进行了研究分析:在宏观层面从自治立法根本抓起,保障居委会民主自治有效进行;在中观层面协调居委会与街道办、业委会等组织关系,确保居委会财政、工作、资源独立性,脱离政府下属机构的行政化形象,保证社区居委会是居民民主自治组织定位;在微观层面,注重社区环境、文化营造细节,培育社区人才队伍,开展多元一体社区服务体制,调动居民自主参与积极性,培育居民社区归属感,以确保广州市社区居委会自治性的发挥。文章通过研究试求探讨建立一套适合广州市实际,能充分体现居委会自治性的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提出相关建议,从而引起社会和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委会本质涵义和职责有更深入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