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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NGO发展十分迅速,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志愿者作为NGO开展活动的主要人力资源,其志愿服务和志愿精神是NGO发挥作用的动力所在。对志愿者进行有效激励,提高志愿者的工作热情和对组织的忠诚度,是实现NGO良性循环的重要保障。随着我国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以及志愿者队伍的壮大,志愿者的高流动率等问题日益紧迫,使得我国NGO志愿者激励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目前我国已经开始关注NGO志愿者的激励问题,并推出了一系列国家和地方性政策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但由于我国NGO及志愿服务活动起步较晚,在政策法规、社会保障、NGO组织管理方面存在不足,导致我国在NGO志愿者激励方面规范不足,并存在激励失灵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NGO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和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本文在梳理NGO志愿者激励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深入探析我国在NGO志愿者激励方面取得的成就和不足,从立法、社保、内部激励机制、公民社会参与以及组织经费筹集等方面分析我国志愿者激励缺失的原因。通过研究国外NGO志愿者激励的现状和特点,对比我国,寻求国外的经验措施对我国的启示。在此基础上,从NGO组织激励和志愿者自我激励两个方面,构建我国NGO志愿者激励机制对策。其中,NGO组织激励又分为外部激励和内部激励两个方面。组织外部主要从完善法规和社保体系、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培育公民参与意识三个方面提供对策;组织内部激励提出灵活多样的内部激励方式;志愿者自我激励应从自我观察、自我评价和自我提升三个角度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