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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田径运动项目中,若想取得优异成绩不仅要求运动员掌握合理的技术动作,还要求运动员具有较强的快速力量能力,投掷类项目对快速力量能力的要求更为突出,此类项目运动成绩的主要因素取决于出手瞬间的初速度和出手角度,其中出手瞬间初速度的取得依靠的是肌肉在最短时间内发挥最大力量。因此加强快速力量训练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广泛关注。本研究旨在通过不同负荷力量训练,摸索不同负荷对发展体育院系学生上肢快速力量训练效果的影响,为广大学者、教练员和教师在田径项目训练和研究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本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对比实验、图像解析等研究方法。运用杠铃负重训练手段,以“最大力量+最快速度”组合练习法为基础,制订不同负荷力量训练计划,对体育院系学生(以华南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学生为例)进行分组训练,将45名受试者随机分组为实验A组、实验B组、实验C组。实验A组采用最大力量练习单元和最快速度练习单元“2+1”的训练负荷,实验B组采用最大力量练习单元和最快速度练习单元“1+1”的训练负荷,实验C组采用最大力量练习单元和最快速度练习单元“1+2”的训练负荷。运用数理统计法对所获得的实验数据进行组内和组间的分析比较得出,在训练开始前各组身体形态指标与实验指标不具备显著性差异;经过10周训练后,实验A、B、C三组进行组内比较,三组受试者训练后在最大力量、坐推铅球、单次卧推最短耗时表现上均有所提高,且与训练前具有显著性差异(P<0.01);实验A、B、C三组进行组间比较,最大力量提升效果上,实验A组与实验C组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坐推铅球成绩表现上,实验C组训练效果最好,且与实验A、B二组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单次卧推最短耗时缩短幅度上,实验C组训练效果最好,与实验A、B二组具有显著性差异(P<0.05)。通过对上述结果的总结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采用“最大力量+最快速度”组合训练法进行卧推杠铃力量训练,对提高体育院系学生上肢快速力量具有很好的效果。
2.采用“最大力量+最快速度”组合训练法,且偏重于最大力量练习单元,即“最大力量+最大力量+最快速度”2+1训练负荷能有效提高体育院系学生上肢快速力量,并在提高最大力量效果上具有显著性。
3.采用“最大力量+最快速度”组合训练法,且偏重于最快速度练习单元,即“最大力量+最快速度+最快速度”1+2训练负荷能有效提高体育院系学生上肢快速力量,训练效果要好于采用“最大力量+最大力量+最快速度”2+1训练负荷和采用“最大力量+最快速度”1+1训练负荷,并具有显著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