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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土地资源紧缺问题的加剧进一步促进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此同时,与之相关的地下空间权利归属不清、法规缺失、管理职责模糊所引发的各种纠纷和矛盾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特别是在制度设计、管理实践、立法探索等方面存在的诸多不足日益显现。发达国家和地区很早就重视对地下空间的立法和开发利用,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用地紧张的状况,并满足了城市人口对环境和交通设施等日益增长的需求。虽然部分地方政府在管理和规范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上已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尤其是在“平战结合”方针指导下,人防工程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相结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国国家层面地下空间管理立法滞后是不争的事实。因此,系统总结各个地方在地下空间管理的原则和依据、地下空间的规划与实施、用地审批及工程建设、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对于在国家层面上设定地下空间的立法模式、权利体系等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和意义。就学术界而言,目前地下空间权利的一些关键问题仍然处于学术讨论阶段。科学合理地推进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地下空间权利人的各项权益,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对产权和管理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本文通过对地下空间法与经济学基础的分析,构建了地下空间静态归属、动态利用、调控管理的法律分析框架。采用案例与博弈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提出了地下空间法律制度构建的体系化设计架构。综合运用产权经济学、物权法、经济法以及经济学中博弈论等理论,对地下空间产权、地下空间利用的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进行分析,对地下空间私权利与公权利的配置进行分析,以界定地下空间权利,区分各项土地权利和空间权利之间的相互关系,分析基于权利配置与转移的地下空间动态利用过程,比较并选择适合中国国情的地下空间管理体制,提出地下空间立法建议,以促进地下空间的科学利用。理性的权利分配机制,建立在理论分析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之上。运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发现,公共物品的法律制度供给存在不足,明确的法律依据的缺乏,导致相关案件在判决时缺乏法律支撑,无统一标准可循,产生“同案不同判”问题。诉讼成本、内部组织谈判成本对博弈战略选择起着关键的作用,通过降低各类成本,有助于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的配置。地方地下空间管理的经验研究也表明,地下空间规划先行、地下人防设施转为商用探索、地上地下空间规划的并行等做法有利于地下空间的合理利用;地下空间出让管理制度经验的形成,有利于地下空间利用制度的建设;规划编制应注重多部门协调与衔接、地下空间规划与地面规划相衔接、现状整合与未来开发控制相衔接、时间与空间相衔接。本研究重点解决的三个问题是:(1)如何从国家层面上增加地下空间管理的法律供给,规范相关权利人的行为及由地下空间所引出的社会关系。(2)如何通过对地下空间的动态利用,找到地下空间产权制度均衡的条件。(3)如何从我国地下空间的产权管理、利用管理、税费管理以及综合管理中汲取经验做法,为今后地下空间的调控管理提供政策思路。首先,着重对地下空间权属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如何从国家层面上增加地下空间管理的法律供给,规范相关权利人的行为及由地下空间所引出的社会关系。通过对我国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归纳,分析我国地下空间权属现状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地下空间权利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关系进行梳理、分析。重点研究了地下空间权利制度构建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地下空间纠纷产生、“同案不同判”出现的原因;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缺失情况下,地下空间资源如何达到动态利用等问题。研究结果显示,做好与现行土地权利制度衔接、妥善处理好与已设立用益物权的关系、完善城市地下空间权利保护制度是构建地下空间权利制度的关键。人们对地下空间发展权利诉求的需要及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是地下空间权属在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背景下,权属纠纷越来越多、争端频繁的主要原因。随着社会对相关法律制度需求的不断上升,将进一步促进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尽管如此,在地下空间权法律制度缺失情况下,地下空间资源可以通过利益双方的动态博弈进行资源利用。其次,着重对地下空间利用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如何通过对地下空间的动态利用分析,找到地下空间产权制度均衡的条件。通过对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主要形式的研究,探究我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潜力和存在的问题,进而从权利配置与转移的角度对地下空间的动态利用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地下空间资源的空间配置、地下空间资源的出让与转让、地下空间权利的确认与保护等问题。研究表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当规划先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应该以正当程序理论为基础理论,注重主体的平等性、规划过程的公开性和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同时,以往主要依靠政府投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投资渠道已经很难适应城市地下空间开发的规模、功能以及与城市发展保持平衡的要求,应当制定鼓励政策,通过地下空间权有偿出让,建立多渠道的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开发,探索地下人防设施转为商用的法律制度设计。城市地下空间作为一种重要的不动产,应该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再次,通过对地下空间管理的法律制度进行分析,研究如何从我国地下空间的产权管理、利用管理、税费管理以及综合管理中汲取经验做法,为今后地下空间的调控管理提供政策思路。从分析我国地下空间管理现状着手,对我国地下空间管理的特征进行了研究;在此基础上对地下空间管理权冲突治理进行分析。重点研究了地上、地下空间规划权的衔接与整合、南京市地下空间利用管理问题与成绩并存的原因。结果发现,地上、地下空间规划权的衔接与整合需要规划编制中多部门的衔接、地下空间规划与地面相关规划的衔接。南京市的案例研究也表明,注重多部门衔接、地下空间规划与地面规划衔接、现状整合与未来开发控制衔接是南京市地下空间规划值得借鉴之处,但时间与空间衔接的不到位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部门衔接不到位,是南京市地下空间利用管理问题与成绩的并存的原因。最后,探讨了地下空间立法设计与路径选择。本文选择了对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地下公共设施等争议较多问题的进行具体分析。基于对地下空间立法宗旨与模式选择的深入探讨,初步构建了地下空间权属制度,包括目标、原则和路径选择。在构建地下空间权属制度的内容和地下空间管理体制设计与机构选择方面,重点探索地下空间管理法规体系和立法内容。研究表明,通过制定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法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法规、地下空间建筑工程管理法规、地下空间设施运营管理的法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地下空间市场化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等可形成一套完善的地下空间管理法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