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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1世纪,中国电子商务搭上了互联网的高速列车,回顾其一路高歌猛进的过程,C2C电子商务模式正是中国电子商务一个起点,人们在论坛,社区,BBS上出售自己的闲置物品,线上“咸鱼”作为最初的C2C电商平台便由此而来。2017年底中国C2C电商网发不了《中国电商2017年报》,根据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12月末,全国C2C店铺数量已超过2000万家,淘宝网特色小店突破10万家。在一年一度的天猫“双11全球狂欢节”上,2017年我国成交额已突破1682亿,2017年被网民称作“网红年”淘宝“网红”店主,最高一年收入已超过3000余万元。互联网已经深入百姓生活,依托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模式也日益影响着人民的生活方式,不仅如此,随着移动互联的深入普及,我国经济运行模式也正在发生深刻改变,每个普通人都有明显的感受。在C2C电商不断壮大的今天,除了带给我们巨大的便利和喜悦外,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在困扰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应该客观科学的分析和判断这一新的经济模式,并且积极克服其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从国家经济运行层面看,各个国家地区对于电商带来的巨大经济利润都不会忽视,其涉及的税收贡献关系着经济发展的健康与否。在我国,现行的征管体制设计还没有跟上C2C电商发展的脚步,税务部门对于C2C电商征管问题还停留在原则性意见指导层面,没有从具体政策出台,措施实施等方面对C2C电商征管问题进行说明和规范。国内很多研究学者担心,由于现有征管政策对于C2C领域的空白管理,一方面会加剧税收流失事态,减少财政收入,更为严重的是,这种不合理的税收制度会损害税收公平原则,是税收丧失中性作用,最终导致线下经济的萎靡。为了更好服务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升经济法发展质效,在十九大胜利召开时,国家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优化财税体制建设,更好的服务市场经济发展。这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时间节点,也应是我国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新契机。鉴于此,本文选取了江苏省有“淘宝小镇”之称的丰县,对其县域内的C2C电商进行研究对比,重点分析了C2C在丰县的发展情况,行业特点,以及目前我国针对C2C电子商务征管政策设定上存在的相关问题和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办法。当前C2C发展迅猛,但对于税收征管方面,存在主体信息模糊,课税对象不清,管辖权划分混乱,征管模式落后等问题。此外本文还研究了欧盟、美国、日本等先进国家的电商税收政策特点,企图从中为我国的C2C电商征管提供经验和教训。最后本文从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信息化建设、高效获取电子商务登记信息、健全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大力推行电子凭证,实现高效电子税收监管、整合数字平台资源,利用信用等级规范依法纳税行为、针对C2C电商加强税收征管宣传,提高纳税遵从的对策和建议。提出了对我国C2C电商税收征管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