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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单位组织”和“单位体制”被认为是极富中国特色的组织与制度。尽管典型的“单位制”特征形成于改革开放以前,但是,在现阶段“单位制”仍然对中国城市社会的基层制度结构和社会秩序及其变迁具有重要的影响。理论与实践证明:“‘单位制’是中国再分配经济体制下城市国有部门特有的组织形态和制度特征,是新中国在建国后进行有组织的现代化背景下,面对人均资源严重匮乏和社会整合机制相对脆弱的社会总体状况,通过强化国家政治权威和在分配能力实现社会控制和资源配置的社会管理机制。”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延伸。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的运作机制由于组织结构的不同与其它类型的事业单位之间存在差异。分析这种差异形成的原因对于单位制的研究也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的研究对象辽宁工业展览馆在1992年改革以前属于辽宁省文化厅隶属的文化事业单位,主要用于举办工业品展览。而1992年以后,辽宁工业展览馆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转制为国有独资企业,隶属于国资委。笔者通过对辽宁工业展览馆的调查及其对展览馆工作人员的访谈,以展览馆作为单位体制下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过程为研究重点。通过对访谈资料的整理和相关资料的分析形成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变迁的分析。而大型国有企业改革与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差异分析这部分主要用来与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作对比,因此笔者采用了文献法,即查阅了大量关于大型国有企业尤其是限制介入性国有企业改革的文献,形成了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与大型国有企业改革和文化事业单位之间的比较内容。同时,笔者拿辽宁工业展览馆与其他单位体制下的国有组织的改革过程作对比,分析它们在新单位制下改革的异同。通过上述的分析,运用单位制理论论证了辽宁工业展览馆同时具有“二元”的体制特征、新单位制特征,同时在某些部门也受到路径依赖效应和资源约束因素的影响,但文化事业单位与国有组织在新单位制背景下的改革仍有所不同。新单位制特征、路径依赖效应、资源约束机制在辽宁工业展览馆等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变迁过程中是均有所体现。而兼具多种特征的文化事业单位在现阶段改革的过程中所遇到何种问题,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处理,通过这些问题的探讨,引申出在改革开放的新背景下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为何既不能按照原有单位制路径运营下去,也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要求进行改革,从而探讨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路径这一研究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