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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社会文化批评家莫里斯·迪克斯坦在《伊甸园之门》中,研究分析了60年代美国各种社会思潮和文学派别。他说:《第二十二条军规》一类的作品“以复杂的方式发展了一种鲜明而异乎寻常的历史感,归根到底,这种历史感更多地向我们揭示了作品写作时期的文化格调,而不是历史本身。”新历史主义以其阐释文学文本历史内涵的独特方法受到当代学界的关注。海登·怀特在历史作品中区分出显在形式与深层结构两部分。在显在层次上,海登识别出历史修撰的三种不同的策略,即形式论证解释、情节化解释、意识形态蕴涵式解释,他认为史学家们凭借这三种策略获得不同的解释效果。深层结构在本质上属于一种“语言学基础”,由四种基本的话语模式构成,即:隐喻、转喻、提喻和反讽。
本文试图用海登·怀特的历史诗学理论,阐释《第二十二条军规》作为五、六十年代的史诗那种“异乎寻常的历史感”。通过运用形式论证解释中的情境论、情节化解释中的讽刺论以及意识形态蕴涵式解释,在将《军规》置于四十年代的二战和五、六十年代冷战的宏大历史语境中进行观照之后,说明海勒用看似混乱无序却是有序的形式,以及黑色幽默的创作手法,在描写了战争的疯狂和荒诞的同时,对美国五、六十年代荒诞、混乱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极大的讽刺与挞伐,并在某种程度上折射出作者的犹太文化意识和存在主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