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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双首长制”的视角探讨台湾政治体制自1990年代初至今的变迁轨迹。在政治体制类型的划分上,本文将“双首长制”进一步划分为“纯双首长制”与“半双首长制”,前者是指“内阁”仅对“国会”负责,不对“总统”负责的单向负责的“双首长制”,后者则指“内阁”既对“国会”负责,又对“总统”负责的双向负责的“双首长制”。 在第一次“修宪”至第三次“修宪”中,国民党具有一党“修宪”的实力,主导完成“修宪”。这三次“修宪”一方面维持了行政向立法负责的制度精神,另一方面又确立了“总统”由公民直选的制度。 第三次“修宪”后,“大法官”针对“阁揆”辞职问题“释宪”,将台湾政治体制确立为“纯双首长制”,但国、民两党的第四次“修宪”取消了“立法院”的“阁揆同意权”、赋予其“倒阁权”,并赋予“总统”解散“立法院”的权力,使政治体制的运作原则趋于模糊。 2000年民进党籍的陈水扁就任“总统”后,将政治体制操作为双向负责的“半双首长制”,期间“大法官”也不断通过“释宪”承认其合法性,2008年国民党籍的马英九就任“总统”后的政治体制运作,也持续呈现“半双首长制”的样貌,使“半双首长制”有确立之势。 在描绘了台湾政治体制自1990年代初至今的变迁轨迹之后,本文探讨了台湾当前政治体制运作无法顺利换轨的因素,并对台湾未来政治体制的变迁路径进行初步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