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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相应报酬的合同。我国《合同法》专章对居间合同做出了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的日益进步,商品经济的日益发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的也不能完全调整所有居间活动及所涉及的全部法律问题,这使得居间合同存在诸多争议,比如委托人禁止跳单的条款,居间人的一系列权利和居间报酬应如何计算,委托人的跳单行为如何避免或者其行为是否构成跳单等。本文首先对于居间合同的概念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着重分析了跳单行为如何认定和禁止跳单条款的效力等问题。本文引用了张民欣、顾正荣与无锡恒茂房地产有限公司关于居间合同的案例,对其案例进行细致分析并对比最高法指导案例一,最终对如何拯救居间市场做出了分析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