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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财政关系是当代各国政府予以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以德国为研究对象,探讨在合作联邦主义和职能型联邦制模式下,德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德国财政体制的关键在于分税制和财政平衡体系,这两大核心机制本质上是德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长期多元摩擦与协商中逐渐得以完善的。德国财政体制奉行适度集中、相对分散的财力配置原则,联邦政府相对于州政府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州政府也经常利用适当时机对联邦政府的财政政策产生影响。德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体制弥补了其宪政分权框架下各级政府间联络不畅的弊病,为形成政府间动态平衡的相互依赖模式奠定了基础。此外,德国的地方政府在政府间资源分配、财政谈判和利益交换中均处于劣势,致使地方财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德国的财政计划委员会作为政府间财政关系协调机构保障了各级政府间的沟通与合作,巩固了相互依赖的政府间关系。德国的合作联邦主义具体表现为纵横交错的政府间关系网络,其中财政关系协调机制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财政内阁”的作用。20世纪90年代以来德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对德国东部的拨款体系和州际财政平衡系统实施改革,与之同时为缓解各级政府财力的紧张对社会保障机制、政府机构体系和行政区划结构进行了调整。德国政府间财政关系在实际运行中受到宪政体制、立法过程、政党政治、区域划分和经济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的长期作用使任何企图对德国财政体制进行根本性变更的动议难以奏效。因此目前德国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尚不存在由合作型财政分权体制向竞争型财政模式转变的可能性,地方政府也由于传统和自身实力的束缚尚不具备利用自身资源同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对等博弈的实力,从而在政府间财政关系中居于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