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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战结束以来,伴随着国际权力结构的转变,原来在两级格局下的民族矛盾和种族纷争一再涌现,地区和国内冲突成为了主要的冲突形式,一些国家内部出现不同程度的无政府状态,并伴随着大规模的人道主义灾难。国际社会开始对这些国家实施不同程度的干预,联合国在实践过程中形成了维持和平行动的做法,一些大国开始利用联合国的干预行动达到干涉别国内政以实现自身国家利益的目的。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末,“科索沃危机”出现后,人道主义干涉的问题再次成为了国际社会争论的焦点。有些大国开始构建“失败国家”、“无赖国家”等概念,并以“人道主义干涉”为名,行干涉内政之实。在这样的背景下,加拿大“干预和国家主权国际委员会”在《保护的责任》报告提出了“保护的责任”概念,即主张主权国家有责任保护本国公民免遭可以避免的灾难,免遭大规模屠杀和强奸,免遭饥饿,但是当它们不愿或者无力这样做的时候,必须由更广泛的国际社会来承担这一责任。“保护的责任”概念是一个西方构建的概念,带有浓重的“人权高于主权”色彩,同时,客观上为武力干预提出了国际立法的主张,对主权原则造成了严重的冲击。本文希望通过对“保护的责任”及相关概念的梳理和辨析,分析其内涵及其对主权原则的冲击,结合现有的国际干预案例,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弊端。本文认为,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国际社会对于大规模人道主义灾难或更为严重的种族屠杀不可熟视无睹,但绝不应武断地冠之以“失败国家”的名号,实施武力干预,同时,对这些问题的国际干预决不应由西方大国主导,垄断话语权,所有主权国家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应当共同参与国际立法的过程。在达尔富尔危机中,一些国家歪曲事实,以达尔富尔发生种族屠杀为名主张采取强制措施,武力干预,中国对武力干预的保留立场遭到了一些西方国家和媒体的攻击,面临挑战,从这一事例中,不难发现“保护的责任”概念如不加以限制和规范,谨慎地使用,同样会成为一个被西方大国所利用干涉别国内政的借口。作为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同时,又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应当从实践中积累经验,打破西方话语垄断,推动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