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音乐剧艺术历经百年、长盛不衰,已经成长为风靡世界各地的文化娱乐产业。欧美音乐剧创作中的“名著改编热”持续升温,被认为是最有效的创作方式之一,所谓“当代四大名剧”(《猫》、《悲惨世界》、《歌剧院幽灵》、《西贡小姐》)无一例外都是改编作品。名著的改编不仅数量众多而且来源多样化:戏剧、诗歌等等,不过,改编通常指向经典小说。
随着欧美经典音乐剧的登陆,“国产”音乐剧的创演实践日益活跃,其中,“小说改编”同样成为剧本创作的重要方向。然而,与“小说的音乐剧改编”相关的课题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
本文从剖析小说和音乐剧的艺术特性入手,着重于论述音乐剧改编的基本观念,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明改编的对象及方法。文章的体例参照“小说的影视改编”。
之所以选择《巴黎圣母院》作为“麻雀”,不仅因为它的丰富、华美,因为它的改编之成功有口皆碑,而且因为它更像一部“纯正”的音乐剧、而非歌剧/话剧/舞剧,也就是说:该剧充分显现了音乐剧的综合艺术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