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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林区50多年的建设一直是在一种非持续发展模式下运行的。实施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战略离不开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建设,而这种能力建设表现出层次性和渐进性的特点,盲目地、无科学规划的、寄期望一蹴而就的做法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无益的。本文以国有林区经济社会系统为对象,以搭建推进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平台为目标,以相关理论为指导,从宏观、战略的层次研究了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基础问题。期望能为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尽一点微薄之力。 森林资源能力建设是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基础和主体。本文研究的森林资源能力建设包括林业用地和森林两类资源的能力建设。林业用地经济分类是林业分类经营的前提,是森林资源能力建设的基础;在三类林地划分的基础上,提出了森林培育经营组织重构的方案;按照三类林研究了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技术模式;对制约国有林区森林及森林资源的林权法律制度提出改革建议;阐述了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关键问题。 产业协调发展是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目前国有林区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界定了林业的产业性质,在三次产业分类法的基础上提出四次产业分类法,提出了“零级产业(环境产业)”概念,辨析了环境产业与林业产业的相关关系;分析了森林三大效益—成本关系;分析国有林区产业单一状况的弊端;从经济、社会和生态三方面分析了产业协同发展的价值;提出国有林区产业体系建立的指导思想:以资源培育与开发利用产业为基础和龙头,以特色产业——如林产工业、森林旅游等为主导,以满足市场需求和公益环境建设需求相兼顾为目标,以系统、综合、立体开发为指针,建立具有区域特点的、协调的产业群和产业链;在产业位势分析的基础上,勾画了产业体系与产业群、产业群与产业链之间的相关关系:运用理论模型描述产业链之间的相关关系及协同度。阐述了国有林区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的政策建议。 科技作为可持续发展的一种支撑能力,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必要条件,在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对我国林业科技创新能力进行系统评价;在对我国及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回顾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世界科技发展规律,着重阐述了我国林业科技创新组织体系的发展状况及发展趋势;根据林业科技创新特点,作者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型和市场诱导型相结合的林业科技创新体制,并提出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管理体制是国有林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保障,在非持续发展模式下建立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对原有体制进行调整改革或重构。本文首先对经营管理组织体系构建进行了研究。提出林业行业管理部门职能调整;国有林区政企分开,社会职能从企业中剥离出来;建立产业分离的经营模式,组建专业公司和经营单位。其次对营林—森工经营管理体制构建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营林—森工分立型和结合型两种经营管理体制的基本模式,并对商品林业营林—森工经营管理体制模式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再次对三类林业的营林经营管理体制进行了分别研究和设计。最后对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构建最后对进行了研究。根据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职能的不同,对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制设计为两种方案,一是“垂直分立型”,一是“垂直结合型”:阐述了森林资源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特征及新旧体制的不同点。 最后,本文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对可持续发展体制及企业制度创新能力建设进行了案例分析。在介绍大兴安岭地区政企合一管理体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上,对这一体制的利弊进行了多角度分析:提出政企分开的主要内容;对林业集团公司的运行机理进行了具体的研究。